在京“长住”外国人取消返回签证 北青网 - 北京青年报:刘慎良 刘杰伟
图为粘贴在护照签证页上的“居留许可”■摄影/本报记者汪震龙
北京市开始启用外国人居留许可替代外国人居留证件———
本报讯 昨天记者获悉,近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中,率先实施了公安部制定的《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为在京外国人提供了更多的签证和居留便利。
便利措施包括持有永久居留证和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即“长住”外国人取消返回签证等一系列内容。
■在京长住外国人提供相应证明可以申请1至5年居留许可
根据规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为部分外国人放宽了签证期限或居留许可期限。有关外国人提供相应证明,可以申请到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两次或多次入境签证,而且申请的次数不限。放宽签证期限的对象为:中国人的外籍配偶,以及探望在京工作、学习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年满60周岁的在京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年满60周岁的外国人投靠在京直系亲属的;在京办理寄养手续的外籍儿童;应邀来京进行短期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外籍人员。
另外,在京长住外国人提供相应证明,可以申请获得1年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持有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在居留许可有效期之内出入境,不必申请往返签证。放宽居留许可期限的对象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外籍法人代表;外籍留学归国人员;外国留学生。
■新《工作规范》对五类外国人放宽了签证签发次数和期限
据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高华达介绍,新的工作规范有三个特点:一是过去外国人在华居留,必须申请单本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单页的《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时须与带有有效签证的本人护照同时使用。新的《工作规范》规定: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只须在申请人护照的签证页上粘贴“居留许可”即可,无需再申请返回签证,易于外国人的携带和使用,为长住外国人提供了出入境便利。二是将外国人签证的延期、加签、变更等申请种类统一调整为签证申请;居留证延期、加签等申请种类统一调整为居留许可申请,方便了外籍人员的识别。三是新的《工作规范》对五类外国人放宽了签证签发次数和期限,而按照原规定此类签证只能延期3个月,最多延期两次。尤其对年满60周岁的境外无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年满60周岁的在京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外籍寄养儿童等群体予以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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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居留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为持有Z(在京任职和就业人员)、X(留学生)、J-1(在京长住记者)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发给外国人居留证件,对在中国居留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发给外国人居留证,对居留一年以下的发给外国人临时居留证。持有外国人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出入境时还需持有相应返回签证。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外国人居留证件进行改革,启用外国人居留许可替代外国人居留证件。持有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以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多次出入境,无需申请返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