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8月18日电(记者 王骏勇)记者从江苏省司法厅获悉,为加强涉外高级法律人才的培养,江苏省从2007年开始,将用3年时间选拔部分优秀律师分批赴美国、欧洲进行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与诉讼等专业培训。
据江苏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江苏是经济大省、对外贸易大省,涉外经济案件逐年增多,去年占到全国同类案件的三分之一,然而,江苏的涉外律师人才却十分缺乏,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为此,江苏省司法厅、外经贸厅决定联合选拔培养涉外律师高级人才。日前,第一期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培训选拔考试在南京举行,近150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参加了考试。
据悉,江苏将从这些参加考试的律师中选拔30名,由政府出资到国外参加第一期培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