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宁 发布时间:2007-07-05 08:35:38
<iframe marginwidth="0" marginheight="0" src="/other/images/banner0315.swf" frameborder="0" width="250" scrolling="no" height="189"></iframe>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法院受理一起以聘请辅导外国语为名窃取外国留学生的盗窃案。被告人易发贵(男,25岁,大学文化,湖北省荆州市人,无业)被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公诉至海淀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0月某日,被告人易发贵以聘请被害人高小姐(19岁,韩国籍)为其提供韩语学习辅导的名义,将高小姐约至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第三教学楼某教室内,后趁高小姐临时外出之机,窃取高小姐放在教室课桌上的书包内钱包1个,内有现金人民币约40元。 2006年11月3日至12月13日期间,被告人易发贵以同样的手法在本市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窃取被害人金小姐(23岁,韩国籍)等三人人民币、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及电子词典等款物总计2万余元。 2006年12月3日,被告人又在北京大学第三教学楼402室内,盗窃被害人刘小姐(19岁)笔记本电脑、书包、文曲星等物攻击价值人民币2116元。后被告人易发贵于2006年12月29日被抓获归案。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