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以聘请外教为名盗窃3女留学生2万被公诉
作者:吕宁 发布时间:2007-07-05 08:35:38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0月某日,被告人易发贵以聘请被害人高小姐(19岁,韩国籍)为其提供韩语学习辅导的名义,将高小姐约至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第三教学楼某教室内,后趁高小姐临时外出之机,窃取高小姐放在教室课桌上的书包内钱包1个,内有现金人民币约40元。
2006年11月3日至12月13日期间,被告人易发贵以同样的手法在本市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窃取被害人金小姐(23岁,韩国籍)等三人人民币、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及电子词典等款物总计2万余元。
2006年12月3日,被告人又在北京大学第三教学楼402室内,盗窃被害人刘小姐(19岁)笔记本电脑、书包、文曲星等物攻击价值人民币2116元。后被告人易发贵于2006年12月29日被抓获归案。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