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的措施为:一、需多次临时入、出境的,可办理5年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80天的长期多次签证。二、需在中国工作或长期居留的,可办理工作签证或2至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三、符合办理永久居留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永久居留手续。四、符合条件的,颁发来华定居专家证或外国专家证。
通知规定,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的对象范围包括,凡纳入中央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即“千人计划”)等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的外籍来华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或中国籍回国高层次人才的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