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事厅有关人士表示,少数聘请单位的外国专家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一些单位未及时规定办理外国专家来华许可和《外国专家工作证》,没有签订规范的合同,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致使聘请来皖的专家质量参差不齐,少数专家基本工作能力欠缺;也有少数单位发生聘请的外国教师擅自离岗,甚至个别外教利用工作便利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等等。
按照新规定,聘请外国专家单位与外国专家要签订规范有效的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加快办理外国专家健康保险,逐步建立和完善外国专家保险制度。外国专家管理将实行专办员制度。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专业人员单位要确定两名专办员。(张春雨)